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的辦理流程
一、標題:
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的辦理流程
二、業務概述:
按照我國同其他國家締結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互免海運企業國際運輸收入協定、海運協定以及其他有關協議或者換文,納稅人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減稅或者免稅待遇的,須自行或委托其扣繳義務人分別向當地主管國家稅務局填報《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主管國家稅務局在收到申請人辦理免稅證明申請及所附證明文件后,應當認真審核《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的合法性,凡符合“協定或協議”規定,可以對其國際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應當及時為申請人開具《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
三、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加強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稅收管理及國際海運業對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1〕139號);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加強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稅收管理及國際海運業對外支付管理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2〕10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制使用<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 和<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營業稅證明表> 的通知》(國稅函〔2002〕160號)。
四、辦理部門:
外國公司自行或委托其扣繳義務人辦理免征企業所得稅待遇,不論經營航線多少,均采取一站審核程序, 申請人可以選擇業務發生地之一的主管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作為其辦理免稅證明的一站審核稅務機關,辦理《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 凡經營多條船舶運輸航線的,申請人可以向其他業務發生地的地市國家稅務局出示由一站審核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復印件。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暫時沒有內容!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暫時沒有內容!
七、辦理地點:
外國公司自行或委托其扣繳義務人辦理免征企業所得稅待遇,不論經營航線多少,均采取一站審核程序, 申請人可以選擇業務發生地之一的主管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作為其辦理免稅證明的一站審核稅務機關,辦理《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 凡經營多條船舶運輸航線的,申請人可以向其他業務發生地的地市國家稅務局出示由一站審核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復印件。
八、應提供資料:
對一站審核的國家稅務局中,納稅人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應當使用中文或中英文填寫)。
二、居民證明文件: 視外國公司所在國家(地區)的不同,提供以下“居民身份證明”中的任何一種:
(一)由外國公司為其居民的締約國(地區)有關稅務機關填寫《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營業稅證明表》第三欄(居民身份證明欄)簽字并蓋章;
(二)由外國公司為其居民的締約國(地區)有關稅務機關另行出具《居民身份證明》;
(三)由外國公司為其居民的締約國(地區)政府有關航運主管部門出具的專用證明;
(四)由香港公司為其居民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出具的《香港公司商業登記核證本》原件(樣式附后)。無特殊需要,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由香港稅務局出具的《香港公司居民身份證明》。
上述“居民身份證明”自外國公司為其居民的締約國(地區)有關機關簽署之日起三年內有效。三年內,凡納稅人居民身份發生變更,或所持“居民身份證明”有效期滿的,應及時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明”,并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免稅證明手續。 凡經營多條船舶運輸航線的,申請人可以向其他業務發生地的地市國家稅務局出示由一站審核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復印件,并提交納稅人的《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復印件,辦理支付運費的免稅手續。
九、辦事程序:
一站審核稅務機關在收到申請人辦理免稅證明申請及所附證明文件后,應當認真審核《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的合法性,凡符合“協定或協議”規定,可以對其國際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應當及時為申請人開具《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并在納稅人的《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上加蓋“免征所得稅證明開出”章后留存該證明文件備查。申請人保存《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復印件以備向同一地區地方稅務局或其他地區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事項。 其他地區的地市國家稅務局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后,對其出示的《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證明表》復印件加蓋本局公章及加注日期并留存一份,同時留存納稅人的《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十、告知文書:
暫時沒有內容!
十一、其他說明:
一、無特殊需要,非一站審核地的其他地區的國家稅務局不再審核納稅人的《居民身份證明》等正本文件。
二、證明表自主管稅務機關簽發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如果納稅人在三年內居民身份變更,或所持證明表三年期滿后,仍需享受免稅待遇的,須向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請免稅。
三、納稅人不能及時提交免稅證明的,可先按規定征稅,待補交證明后辦理退稅。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